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学习型社会进程中,我国公民对高等教育和终身学习的需求不断增加,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空间很大。由于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刚刚走过四分之一个世纪,还处在发展阶段,仍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以人为本是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对人的主体意识、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的充分觉醒与尊重。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在自学考试工作中,所有考生、自学考试管理人员、社会助学人员以及所有参与自学考试专业性服务工作的人员形成了一个自考人群体。在自学考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求在改革与推进自学考试工作中,进一步突出自考人的主体性,关注自考人的生存与发展需求,维护自考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有关自考人的政治与经济待遇,尊重自考人的独立人格、能力差异、人的平等、创造性和个性发展等方面的要求,真正把自考人当作自学考试事业发展的根本。在具体工作方法上,尤其要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上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各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关心自考机构人员尤其是基层人员的发展需求,根据自学考试教育的社会功能和事业发展规划,落实机构编制和有关待遇,提升基层自学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
第二,在自学考试管理、服务和开拓工作中,自学考试机构的工作人员,务必要确立以考生为中心、处处为考生着想、全心全意为考生服务的指导思想,真正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了解自考生(尤其是农村自考生)生存发展等方面的要求,关注不同地域、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学习水平的考生群体,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广大求学者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要求,给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
第三,各级部门尤其是人事组织部门要关心自考生毕业后的发展与待遇,以诚信相待。我们知道,学习是艰苦的脑力劳动,尤其是自考生,他们要克服种种困难,以坚强的毅力参加自学考试,能获得一纸文凭,实属来之不易。与其他一些办学形式相比,自学考试历来以其严格闻名于世。所以,自学考试的文凭从某种意义上讲含金量比较高,连国外许多机构都认同中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文凭。
从这个意义上讲,自学考试是具有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和诚信化的一种考试。自考生的文凭是货真价实的,他们理应得到公平的回报,理应在人才聘用中得到公平的待遇。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利于激发与调动广大求学者的积极性,有利于发展自学考试,从而有利于形成诚信文化、诚信学习制度和诚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