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规定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要点》的有关要求,为了推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幼儿园园长的素质,实现幼儿园园长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的目标任务,我中心将举办广东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级各类新任或拟任幼儿园园长人选(含副园长和幼儿教育机构负责人)骨干教师,及其他从事早期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任职前或任职后尚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者;
2. 培训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单位推荐;(2)从事幼教工作五年以上,现仍在幼儿园工作;(3)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4)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二、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形式:理论学习、教育实践(跟岗实践和在岗研修)、小组作业、考试考查、交流总结。培训单位:广东省省级培训基地
理论学习课程: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现代幼儿园园长专业理念、现代幼儿园经营与管理。
上课时间:2016年1月25日—1月31日集中上课7天(其余春节过后安排在周末上课)
三、报名与学习安排
(一)报名。寒假班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
(二)报名应提供的纸质资料及要求:
1.《学员报名登记表》原件3份(要求单位签署“资料属实,同意参培。”并加盖单位公章。)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3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3份(中师或大专以上毕业满5年);
4.有效的在职在岗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3份;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3份;
6.大一寸红底相片共7张,其中3张粘在报名表上,另外4张请用圆珠笔在照片的背面写上名字和身份证号,再用信封装好后在封面写上幼儿园名称全称及个人名字和身份证号。以上全部资料的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一式3份,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及本人签名。请按顺序逐份装订好3份装入档案袋,第一次集中上课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发还学员。
四、结业与发证
学员完成培训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广东省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审核后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广东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4980元/人。依据《广东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1)含集中培训费、跟岗实践费、资料费、证书费
(2)交通、食宿由各单位、各学员自行解决。
备注:报名具体事宜及学习安排以实际入学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