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关系协调师概念:
劳动关系协调师是指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二、报名优惠:
1、团报优惠:3-5人享学费9.6折;6-9人享学费9.3折;10人以上享学费9折。
2、学生价(三级)8.5折(限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的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
三、课程内容:
基础知识、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劳动沟通与民主管理、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总复习、模拟考试。
四、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学时:
45学时
五、师资来源:
1.广东省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专家组专家;
2.中大等高校劳动关系协调专业教授;
3.具备丰富劳动关系协调相关实战经验的专业人士等。
六、报名条件:
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七、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八、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前景:
目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增长速度较快,平均以每年20%-30%的速度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师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劳动关系协调师的出现,将有利于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而且,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由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中国目前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比以前更加脆弱,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此,急需建立一支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