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介绍
一、导游人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1.从事导游业务的资格:按规定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证。
2.从事导游活动的前提:经旅行社委派。
3.导游业务活动内容:向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
凡希望从事导游业务活动的人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给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
遵守宪法,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不同的省市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请参照本省的报考条件与要求。
考试内容
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两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3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另外英、日、俄、韩4个语种考生需参加相应语种的笔试,其他语种不设笔试。
3、考试内容:“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科目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包括全国导游基础、辽宁导游基础和导游业务,满分为120分(其中导游业务试题20分),外语科目满分为100分。
口试
口试总分为100分。报考外语导游考生须用所报语种语言讲解和回答考试内容。
1、景点讲解,在新出版的《辽宁导游词选编》一书25个景点中任意抽选2个景点,每个景点20分,共40分。
2、导游服务规范及应变能力,共抽选4个问题,每个问题10分,合计40分。
3、语音语调、语言表达能力10分。
4、礼仪仪表10分。
考试参考用书
1、中国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辽宁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丛书:《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辽宁导游词选编》全套4本。考生可与各市旅游局联系购买。
2、外语笔试参考用书
中国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导游外语系列丛书:
《导游英语》(陆志宝主编)
《导游日语》(铁军主编)
《导游韩国语》(苗春梅主编)。
俄语考生可参考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编写的全国导游资格等级考试外语教材《俄语》。
考生可与中国旅游教育出版社联系购买。
考试时间
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报名一般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考试一般在10月至12月间,像广东省去年就考了两次,所以考生要向当地旅游局问清楚报名和考试的时间。
报名资料
1.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
2.出示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健康证,或市级以上医院开的健康证明。
4.交本人近期一寸彩照4张。
考试教材
笔试教材:【全国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参考书:【旅游案例分析】
口试教材:【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导游规范服务】【导游应变能力及应急事件处理】
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由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
4.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考试科目
(一)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两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3科:《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和《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英、日、俄、韩4个语种考生需参加相应语种的笔试,其他语种不设笔试。
3、考试内容:“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科目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满分为100分;“导游基础知识和导游服务规范”包括全国导游基础、辽宁导游基础和导游业务,满分为120分(其中导游业务试题20分),外语科目满分为100分。
(二)口试
口试总分为100分。报考外语导游考生须用所报语种语言讲解和回答考试内容。
1、景点讲解,在新出版的《辽宁导游词选编》一书25个景点中任意抽选2个景点,每个景点20分,共40分。
2、导游服务规范及应变能力,共抽选4个问题,每个问题10分,合计40分。
3、语音语调、语言表达能力10分。
4、礼仪仪表10分。
(三)考试参考用书
1、中国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辽宁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丛书:《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辽宁导游词选编》全套4本。考生可与各市旅游局联系购买。
2、外语笔试参考用书
中国旅游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导游外语系列丛书:
《导游英语》(陆志宝主编)
《导游日语》(铁军主编)
《导游韩国语》(苗春梅主编)。
俄语考生可参考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编写的全国导游资格等级考试外语教材《俄语》。
导游证书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
(1)正式导游证,亦即导游证。它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导游证。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可以是专职的导游人员,也可以是兼职的导游人员;可以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也可以是某旅行社聘用人员。但是,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都必须是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2)临时导游证。所谓临时导游证,是指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但因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由旅行社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的导游证。由此可见,领取临时导游证的条件一是具有某种特定语种语言能力;二是旅行社需要聘请其临时从事导游活动。
考试组织
1、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由省导游资格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口试全省设14个考点,各市旅游局负责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省导考办将对各考点的笔试和口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查。
2、考前培训工作由各市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可与所在市旅游局联系,到指定培训单位参加培训。
成绩查询与发证
1、考试成绩经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审核后公布,2009年5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辽宁旅游信息网或信息台16898170查询。
2、对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由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委托辽宁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评委员会颁发《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单科成绩不予保留,不予补考。
等级考试
1.导游员等级考试进行初级考评,中级考试和高级考试
2.凡符合《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者均可直接或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到旅游局导考办报名,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一年以上者可报初级导游员;已取得《初级导游证》两年以上者可报中级导游员;《高级导游证》考试不定期进行。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必须要拥有导游资格证。导游资格证是国家对从事导游服务人员从业资格的证明,有效期终生,虽然说要从事导游职业,还要按照规定获得导游证,但想要跨入导游人员的大门,导游资格证是第一步。